大学生物理实验创新赛(交流站)
 

物理开放实验室管理办法

    1、为了更好地保障实施实验室开放制度,提高实验室使用效率,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同时确保实验室使用安全,最终实现实验室规范管理以及实验教学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2、中心实验室原则上在不影响实验教学工作的前提下,向广大师生开放。欲使用实验室的师生,须知悉实验室各项管理制度并阅读本管理办法,由负责老师(指导老师)提前申请,获得实验室开放使用授权。


   3、获得使用许可后,指导老师在创新楼 600 填写《钥匙使用登记表》(需指导老师本人登记并签字)后暂借并负责保管钥匙,期间必须全面负责实验室安全及卫生、不影响实验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否则责任人有权收回使用许可和实验室钥匙。使用本室的耗材等需在《钥匙使用登记表》备注栏登记使用。结束后应交回钥匙。(注意:创新楼 202、203、313、505、608 为电学实验室,为了实验室安全,学生不能保留钥匙超过 1天,只能当天借钥匙,当天返还。)

   4、指导老师承担所指导学生使用实验室期间的安全责任,负责学生仪器操作培训、实验室安全培训和实验室管理制度培训,确保所指导学生在使用实验室期间的人身安全和实验室仪器设备安全。考虑到本科生对仪器设备使用不熟练,学生在实验室进行实验实践活动时,负责老师(指导老师)应在场指导督查。


   5、进入实验室必须遵守实验室的一切规章制度,及时填写实验室使用记录本,如实记录实验过程情况。使用过程中,必须保持室内清洁,爱护仪器设备,节约用水、用电和实验材料,未经许可不准动用与所做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及本实验室锁在柜子里的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及耗材;实验完成后,须整理好使用的仪器设备,清理实验场地,人走关窗、关闭各电器电源、水源、锁门,保证实验室安全。


   6、使用完实验室,检查实验室门窗、水源、电源是为关闭状态,归还钥匙至600,并认真填写好《钥匙使用登记表》等相关记录。


   7、所有的钥匙借用者应该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钥匙,不得私自配制钥匙,只允许自己使用,不得私自交(借)给他人使用,若有其他同学需要使用,也需要由指导老师到600 登记。若已经造成他人私配钥匙的,还要承担连带支付责任;若造成本室物品、试剂、仪器、设备等一切物品的丢失、消耗、损失、损坏等情况的,还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特殊原因须配置或更换钥匙时,实验室的钥匙须经实验室主任批准方能配换。


   8、一旦发生钥匙被盗或者门锁被撬、被堵塞等,相关人员应及时向实验室主任及主管系领导汇报,分清责任后根据具体情况及时采取换锁或其他措施补救。因丢失钥匙造成财产损失、破坏或丢失的,分清责任后由责任人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赔偿。

钥匙使用登记表

序号 借用实验室 负责人  班级 电话 指导老师

(需本人签名)

借用事由 所有借用
人员是否
阅读大学
物理实验
教学中心
实验室开
放使用管
理办法
借用时间 归还时间 备注
                     
                     
                     
                     
                     
                     
                     
                     
                     
                     
                     
                     

 

        广西民族大学物理实验教学团队